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一个苦命的女人。而事实上,她也的确是。
她是家里的老四,上有三个姐姐,下还有一妹一弟。她其实还有另一个姐姐,应该叫三姐,刚生下来没多久就送人了。这个姐姐,虽然后来也与她们有所联系,但毕竟没一起生活,三姐又对自己从小被抱养出去心怀怨恨,所以彼此之间关系并不亲密。这倒也能够理解。换了是别人,或许根本不可能再来与她们相认了。所以,她对这个三姐,虽然感情并不深,但也在意。好歹也有血缘关系。
她出生时正是六十年代,国家经济最困难的时期,尤其是农村。所以她几姊妹身体都比较羸弱,尤其是她,到五六岁了才能走路,现在看来,其实就是缺钙造成的。
她的命也算捡来的。一岁左右时,某一天,话也说不出来了,更不哭,眼睛也不大睁了,整天软软塌塌地躺在家里的床上。母亲那时也太年轻了,二十来岁,又没有文化,以为这个可怜的女儿快死了,怕得不得了,潜意识里,死了的人就会变成鬼,而鬼是可怕的。于是,就用一块破棉絮包裹住她,把她扔到家附近街沿边的土柴堆边——听起来比较残忍,也无法接受,即使死了,虽然是小孩子,好歹也是一条人命,怎么像条狗一样的扔到柴堆边呢?人多命贱,而且又是个女儿,在农村,就是这么回事。有一个成语叫“草菅人命”,其实在某种程度上,人有时候还真不如一棵小草。
也是她命不该绝。隔房的四妈看到这个可怜的孩子被丢在柴堆边,分明还活着呀,眼睛还青油油的。于是对她的妈妈说,背时的,这个女娃哪里是死了嘛,她还活起的,就是饿了。于是,她的妈妈的妈妈,有点拗口,就是外婆,到处去借了一把米,熬了一碗粥,喂下去,她缓缓舒一口长气,活过来了。
饿死了那么多人,而她还活下来了。或许上苍也是可怜她的吧。
命贱的人,其实也是命最顽强的。
“借了一把米”,“扔在柴堆边”,听到这样的句子时,我分明听到了悲伤从我的皮肤渗入到心脏的声音,逆流成河,心不禁一阵痉挛。
六十年代,家里有七八个子女,那是相当稀疏平常的。不像现在,一个孩子,金贵得不得了,四个老人照料一个孩子还觉得力不从心。她那时,哪有大人照管啊。都是大的一个孩子照看小的,或背着,或领着,在家里进进出出收拾家务,在村子里跑进跑出,野猫般,追着自己尾巴跑,自娱自乐地和自己做游戏。黑乎乎的脏孩子,一串一串的,土豆般,在地上滚来滚去。没有人在乎她们的命运,也没有人关心她们的成长,甚至连自己的父母——肚子都还不能解决,哪里还有闲暇管成长。挣工分要紧。
这样自生自灭到读小学。野惯了的,又在农村里长大,一直没有学会如何讲清洁讲卫生。一个姑娘家,穿着不合身的青蓝衣服——她的衣服永远都不合身,不止是她的,她几姊妹的衣服基本上都没有合身过,常常是家里大的孩子穿的衣服再留给小的穿,新三年旧三年,缝缝补补又三年——前襟一大块黑得发亮的污垢,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,挎着一个帆布包,去学校。
她在十二岁之前基本上没有留过长发。她其实也有审美之心的,爱美是女孩子的天性,她也不例外。她很羡慕那些能够把头发高高扎起,用各种五彩的像皮筋扎成马尾的同学,扎起的头发上,有的扎一朵花,有的扎那种好看的玻璃珠子,在阳光下,一闪一闪的,好漂亮啊。还有的辫一个长长的麻花辫,再在辨尾缠一个蝴蝶结,也极为好看。
人家的闺女有花戴,喜儿也有红头绳扎起来,可却她只有羡慕的份儿,却从来不敢扎头发。原因说起来很难启齿,因为头上长虱子,一撩开头发,或者就可以看见肥硕的虱子在丛林间蠕动,或者那些白白的虱蛋沾在头发上,一团一团,很是丢人。头发根本不敢撩起来,更别说扎起来了。
父母一天忙地里挣工分就已经忙不过来了,哪有闲工夫管子女。脏就脏呗,又不是只有自家的孩子脏,放眼农村,哪家不是这个样子的?曾经有一家人,为了治女儿头上的虱子,用农药包住女儿的头,想把虱子,没想到女儿也毒死了。这样一来,更没有家长管孩子头上的虱子了。
真的也不能怪她。农村条件不好,没有自来水,要去村子里的井边挑水,吃水都困难,哪还顾得上梳洗打扮。农村里事情又多,忙完家里,还得忙田里,她即使想讲卫生,想把自己一天梳洗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,也得有条件呀不是?
每年学校里要组织一次野炊,在河边,捡几块石头,搭成一个简易的灶台,放进柴,点上火,然后从背篓里拿出锅、菜,洗洗涮涮,切切炒炒,热热闹闹地煮好一餐。吃过后,一群吃饱喝足的同学,挽起裤脚,光着脚丫,兴高采烈地就下河玩水捉螃蟹去了。
这种大胆的毫无顾忌的举动她是不敢的。不为别的,只为长久没有洗澡,膝盖上常有黑黑的一层污垢——那是得多久没有洗澡才能造成膝盖都能结出黑黑的一层污垢啊。下水前,她得偷偷地先把膝盖上的黑泥垢洗净了,才敢小心翼翼地卷起裤脚,慢慢下去。
那个时候,家里和学校好像都不很重视学习成绩,顺其自然,能读则读,不读就回家。她初中没毕业就回家了。
“读不走,怎么也读不走,拿起书本,它认识我,我不认识它,与其受罪,不如回家种地。”她不后悔自己的辍学。谁也不怪,只怪自己不是读书的料。粗糙的手握不住笔杆子,还是握锄头顺手些。回家没有多久,算算,可能是两三年吧,相亲,然后,结婚。
她结婚挺早的,18岁就嫁人了。我只是疑惑,18岁的年龄,怎么可能结婚呢?法定年龄都不到。不过想想那时农村结婚都挺早的,摆上几桌酒,请上同村的人吃一顿,就算昭告天下,结婚了。比到民政局扯结婚证还管用。至于到不到年龄,哈,这可无关紧要了。
丈夫是邻村的。见过几次面,然后送彩礼,然后就结婚了。反正老人家觉得合适就合适,该结婚就结婚吧,她什么都不懂,像木偶一样,让别人牵着那根绳子,任由人摆布。
她以为她会生个儿子,夫家也盼着生个儿子。结果却是一个女儿,挺可爱漂亮的一个女儿。婆家很失望。那时已经实行计划生育了,农村里,头一胎生女儿的,按政策,其实是可以再生第二胎的。可是婆家还是说不出的失望。
于是她的日子不好过了。各种吵各种闹,然后是各种打。她跑回娘家,可是没有用。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,老一辈的观念,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,嫁根木头你也要抱着走。只怪自己命苦吧。
终于有一次,她被打怕了,也被打得受不了了,娘家不能回,婆家不能去,于是只能跑到福建去了。那是八十年代,沿海一带打工潮正兴起。
也很苦。没有文化,又没有靠山,流水线上,就只当一个打工妹。但是,虽然苦,她却过得有滋有味,至少没有男人来吵骂打了。这段打工的日子,就像一道圈起来的屏风,把外界的一切风暴都替她屏蔽掉了,落得一个人清静。
她几年没有回家。也没有挣到钱,但还是要寄钱给孩子,虽然不多。说真的,她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重蹈她当年的覆辙,她真希望自己的女儿打扮得漂漂亮亮的,有一个快乐的童年,不像她一样,整个童年少年时代都生活在尘埃之中。
可是,她最终被丈夫揪回家了。这种苦却快乐的日子也终于没有了。
她又落入了深渊。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。找村上是不行的,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,打断骨头连着筋,农村里打老婆的男人多了去,喝醉了就打,打了又好,谁管了?谁也管不着。
她是实在没有办法了。趁一次机会,她再一次逃跑,跑得远远的。这一次,夫家没有抓住她,也没有找到她了。
她去了河南。一个所有人都想不到的地方,结婚了,又生了两个孩子,一儿一女。等她再次从河南回来时,她的女儿都已经二十来岁了,早就不认她了。
她是回来离婚的。跑出去十几年,婚也没有离。河南那边,算是非婚生子吧。可是,丈夫不愿离,说拖也要拖死她。还说,土地赔偿款,拆迁房屋款,休想拿走一分。
她没有想过要分那些赔偿款,她也分不了。她就只想离婚。她不知道怎么办。旁人给她出主意,上法院,像你这种情况,法院早就该判离婚了,分居两年就离,更何况你这十几年。
她就这样絮絮地说。我看到她脸上的落寞与无奈,烟雾似的弥漫开来,从眼角到眉梢,挡都挡不住,藏也藏不住。我的心就像被什么轻轻撕咬着,有一点痛,还有一点酸。都说红颜美人多薄命,可是她并不美,嘴角两侧的法令纹很深,而且往下延伸,脸颊上的肉松塌塌的,下垂着,还有着深深的眼袋,这种眼袋,如果长在年轻人脸上,还可称为卧蚕,可于她而言,却显得更加老态。
我希望她能顺利离婚。二十来岁的女儿即使不认她,好歹河南那边还有两个孩子。我希望她能幸福,这个法定的丈夫对她不好,好歹河南那个丈夫还不错,虽然老实了点,虽然穷了点。
她的前半生是苦了点,希望她的后半生,能够幸福一些。毕竟都是四五十岁的人了。人生也过了一大半了吧。
一生寒霜苦命人。如果她还没有好日子过,上天,也真的是太不公平了吧。